第1篇 x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項目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鑒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jiān)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jiān)負責。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于保險柜內,并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fā)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啟用應填寫《印章啟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后發(fā)布正式的啟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圍、啟用日期。辦公室保存《印章啟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fā)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注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xù),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項目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情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鑒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匯報并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準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項協(xié)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于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鑒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鑒,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鑒或法定代表人印鑒。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guī)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2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印章管理:
1.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各職能部門章。
2.各類印章管理的范疇: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3. 各類印章的具體管理條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zhí)行相關使用條例。
3.1.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門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人事行政部)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xù)》并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xù))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經理或各分公司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準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經手人需將簽批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人事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后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人事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3.2.5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
3.2.6其他職能部門章: 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辦法。
3.3廢止、更換:
3.3.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總部人事行政負責人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3.3.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3.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jiān)督的辦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jiān)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4.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4.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4.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4.5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4.7 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zhí)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yè)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4.8 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jié)共同負責。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4.10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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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某貿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貿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總則:為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印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印章的安全規(guī)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條本規(guī)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條使用各類印章時必須辦理使用審批和登記手續(xù)。
第三條監(jiān)印人員一定要堅持原則,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用印,監(jiān)印人有權拒絕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監(jiān)印人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將從嚴追究監(jiān)印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條印章原則上不借出使用或攜帶外出,因特殊情況須借出使用或攜帶外出時,經由老板批準后方可借出。
第五條對空白稿紙和空白介紹信等證明一般不準加蓋印章,特殊情況需由老板批準后方可蓋印。
第六條印章的使用范圍 :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組織權力的外在表現形式。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義印發(fā)的文件、報表、布告、通告、公函、聘書、請柬、獎狀、介紹信、證明、職稱申報表、工資申報表、合同、協(xié)議書、等。
2、財務專用印章是財務部門履行專項業(yè)務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條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對個人使用。員工若因私開具證明需用公司印章時,經老板批準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簽批手續(xù)。
第4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規(guī)范用印管理流程,加強對大區(qū)、分公司公司印章的刻制、改正與廢止、使用及管理,明確相關用印手續(xù)及責任,保證用印工作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2.1印鑒:公司向主管部門登記的或指定業(yè)務專用的公司印章。如:法人單位公章、
分公司財務/發(fā)票/合同專用章等;其中合同專用章由總部刻制;
2.2職銜簽字章:刻有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2.3以上統(tǒng)稱為印章;
3詳細制度內容
3.1印章管理的負責人、刻制
3.1.1印章管理負責人
3.1.1.1總部行政部負責全公司所有印章的數量及印章保管人員檔案的管
理,指導印章保管人用印規(guī)范,同時負責印章銷毀工作。
3.1.1.2總部法務部負責印章使用的法律責任的確定和相關問題的咨詢解
答。
3.1.1.3行政總監(jiān)(助理行政總監(jiān))為分公司所有印章的負責人,負責本
公司印章使用的監(jiān)控。
3.1.1.4分公司行政部為分公司的印章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印章的刻制
及建帳管理,銷毀的申請工作。
3.1.1.5具體印章的保管人由行政總監(jiān)指定。
3.1.2刻制:分公司填寫《刻章申請單》,將印章樣式標明在表單中,經行政總監(jiān)
同意,報送總部行政部。總部行政部在一天內回復同意后,方可組織印刻。
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3.1.3由總部行政部刻制的印章,郵寄到各分公司行政總監(jiān)處,各分公司填寫貨
物確認表示收到,同時行政總監(jiān)以郵件形式將印章保管人員的姓名、職位、
聯系方式報告總部行政部。
3.2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3.2.1每類印章(包括總部刻制的印章)必須由行政總監(jiān)確定唯一的印章保管人
員,由印章保管人員在《印章保管人員檔案表》簽字確認后,分公司行政部
建立印章保管人員的檔案并報送總部行政部,總部行政部將其增加在公司印
章保管人員總檔案中。
3.2.2需要用印人員應先在印章保管人員處領取《用印審批登記臺帳》,需用印的
文件、文稿等經行政總監(jiān)同意,行政總監(jiān)在《用印審批登記臺帳》中簽字后,
即可用印。
3.2.3涉及合同、協(xié)議等文檔的用?。ú话偛肯掳l(fā)的標準合同),必須有總部
法務部簽署同意的法律事務申請單,方可用印。
3.2.4對于附加協(xié)議的用印,同3.2.3條。
3.2.5印章保管人員在用印后,將《用印審批登記臺帳》填寫完全,發(fā)生崗位變
動時,需要將《用印審批登記臺帳》全冊與新人進行書面交接。
3.2.6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出差等情況出現離崗4小時以上(重要印章的印章
保管人員離崗2小時以上)的,需將印章交行政總監(jiān)或總監(jiān)指定人員,并填
寫《印章交接單》,有交接記錄,各種用印程序、規(guī)定必須交代清楚,方可
離開。
3.2.7印章保管人員請假、出差等返回后,接替人員應將接替期間的用印登記等
一并交還印章保管人員,同時將用印情況交接清楚。
3.2.8不允許在空白信箋或空白文書上加蓋印鑒。特殊情況必須取得總部法務部
同意方可用印,但必須在用印信箋或空白文書上編號。
3.2.9公章等印鑒不得帶出外用。特殊情況下需帶出外用的,由經辦人做出書面
報告,注明用途、借用時間,經行政總監(jiān)批準后,方可帶出外用。
3.2.10任何人包括上級領導無權強迫印章保管人員用印,對于該種情況,印章保
管人員應立即拒絕,否則一切責任由印章保管人員承擔。
3.2.11印章保管人員對遇有自己不能掌握的新型或復雜用印申請要在用印前咨詢
總部法務部,確認后方能用印。
3.2.12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各印章保管人員應迅速向行政
總監(jiān)及總部行政部報告,行政部根據情況依照本規(guī)定的手續(xù)辦理。
3.3印章的銷毀
3.3.1印章銷毀由總部行政部負責。分公司行政部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與需
銷毀印章一起,報總部行政部,由總部行政部統(tǒng)一銷毀。
3.3.2印章保管人員保管使用的印章若損壞,按刻章申請程序辦理。新章刻好后,
原損壞印章應同時交還總部行政部,由總部行政部存檔或統(tǒng)一銷毀。
3.4違反用印管理規(guī)定所承擔的后果
3.4.1未將印鑒或加蓋印鑒的空白文書(如合同等)進行妥善保管,導致印鑒或
加蓋有效印鑒的空白文書遺失或被盜用的,對文書保管人處以100-500元的
罰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空白文書保管人負責賠償,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刑事責任。
3.4.2對于其他不按要求用印的,每查出一次,全公司內通報印章管理員并處以
50元的罰款,同時印章保管人必須立即整改到位,否則加倍處罰。
3.4.3對于多次查出問題,多次都無法整改到位的印章保管人,免去其印章保管
人資格,同時作為工作業(yè)績的一部分在人力備案,作為不再續(xù)聘該人的內容
之一。
3.4.4行政總監(jiān)對本公司使用印章出現的用印問題負連帶責任,處以100-1000元
的罰款并全公司內通報;情節(jié)嚴重者,將按瀆職予以免職。
4相關說明
4.1本文件適用于大區(qū)及分公司的印章管理。
4.2屬于公司標準合同用印的,可直接按程序辦理即可,不需按3.2.4條辦理。
4.3公司財務章與個人職銜簽字章必須分開保管。
5表格
5.1刻章申請表
5.2印章保管人員檔案表
5.3用印審批登記臺帳
5.4印章交接單
5.5印章銷毀申請表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八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八)
一、總則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2、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總辦全面負責公司印章的管理工作,具體為印章的發(fā)放與回收、監(jiān)督、保管和使用。
二、印章的保管
1、公司依據印章的使用功能采取分級、分專業(yè)保管的辦法,各類印章由相應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保管。
2、印章必須由公司指定人員保管,未經允許不得借給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在卡上予以登記。
4、印章持有人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
三、印章使用
1、公司將現有印章依據重要程度分為二類,其中一類章為涉及公司重要權利義務的印章,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章;其余為二類章。
2、公司各級人員使用一類印章須按要求先填寫印章使用單,經印章保管人審核,決定是否可以使用,否則予以退回。
3、印章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簽署的情況予以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
4、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員留存,保存期一年,以備查用。
5、一類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包括印章管理人在內的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6、二類印章由保管人員決定使用,無須經上述程序。
7、公司總經理對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決定權。
8、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要使用印章的,須有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9、公章及其他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四、責任
1、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總辦報告。
2、任何人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進行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審批權限
1、一類及二類印章涉及費用的印章蓋章流程:
經辦人(填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核→總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印章管理人員蓋章→審批文件存檔。
2、二類印章不涉及經濟費用的蓋章管理流程:
經辦人(填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核→總辦主任審批→印章管理人員蓋章→審批文件存檔。
六、附則
本辦法附《印章使用登記單》,印章使用單按時間順序裝訂備查,保存期一年,年度末移交檔案室保管。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七、印章管理使用流程圖:
1、一類印章使用流程圖
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單
印章保管人
決定印章使用或退回
印章使用單保存(一年)
2、印章制發(fā)流程圖
使用部門經理申請
總辦主任審核
總經理批準
印章刻制
使用部門經理領取
填寫領用卡(單)
第6篇 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章制度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jiān)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jiān)督財務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和審批;
3、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公章使用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時載明事項,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公司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的,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員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據所證明的事項涉及的部門由相關部門經理或者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蓋章,并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
4、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行政部銷毀。
3.2財務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蓋章;
2、公司其他各部門若需加蓋財務財務專用章,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3、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蓋章,并將蓋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除外;
5、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十三)
一、公司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管理。各部、室及各類專用章由本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員外出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管。
二、印章管理人員應堅持原則,認真審核用印材料,由用印人按規(guī)定項目填寫《用印審批登記表》,注明印章類型、用印事由、用印部門、用印時間、用印方式和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由相關負責人審批簽字后行政辦公室負責蓋印;凡不符合用印規(guī)定的,印章管理人員有權拒絕用印。
三、蓋印的位置要恰當,印跡端正、清晰,印章要與印件的落款單位一致(代用印章除外),有存根的介紹信、證件等應在落款和間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四、凡需用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均須經總經理或行政副總審批簽字后方可用印??偨浝砘蛐姓笨偼獬鰰r,由其指定負責人簽發(fā)后用
五、因公出差或聯系業(yè)務,原則上不能帶加蓋印章的空白介紹信。特殊情況需要帶的,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部登記,并由當事人事后補填存根。
六、非因公出據的各類證明、介紹信,需加蓋公章,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總經理審閱,同意后用印。
七、財務結算和發(fā)票專用章等財務印章的用印管理,由財務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訂管理辦法。
八、印章管理人員未經批準私自用印,或私自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私自帶公章外出或交他人帶出者,出現任何問題的,印章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九、經批準帶出公章,在使用范圍外私自用印者,一經查出,追究印章攜帶者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
十、對開出的空白介紹信用做它用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第8篇 項目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項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管理原則
一、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總經理授權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節(jié)印章地領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四、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三節(jié)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
二、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三、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四、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七、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這個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
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四節(jié)責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
二、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9篇 s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專人分開保管。
上述印章未經公司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與他人保管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二、使用公司印章依據下列情況進行審批:涉及人員調動(任免),以公司名義簽置的合同、協(xié)議,財務收支及對外發(fā)文、發(fā)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經理批準;有關業(yè)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批準;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除財務部門用章外,由公司經理批準。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有關業(yè)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批準;涉及到對外或代表公司名義,必須經公司經理或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批準同意。
三、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用章,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不準蓋出空白信箋;對不符合用章規(guī)定的,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蓋章;對違反用章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獲得用章造成重大影響、后果或經濟損失,要追究保管人、當事人的責任。
四、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作廢的印章應及時封存。
第10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3
保管與監(jiān)用
1、公司章與法人印章有總經理負責保管,對其使用負責。
2、財務及部門章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有保管人負責監(jiān)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將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對各印章的所有負責。
4、印章必須在公司辦公室內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啟用時,保管和監(jiān)用人必須做好記錄,注明申請蓋印人或單位、使用內容、使用時間;
2、保管和監(jiān)用人應對申請人提供的所需蓋印之文書的內容、格式進行嚴格審查,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匯報;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監(jiān)用人對印章的使用負有法律責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印章,對未經批準擅自用印者,公司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11篇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3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專用章,''公章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授權專人進行保管,專用章由部門經理授權的專人保管。公章和專用章的保管人統(tǒng)一造冊登記,于行政辦公室備案,保管人的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手續(xù)。
2.印章保管人必須嚴守職責,一絲不茍,印章設專柜保管,隨用隨取,用后即鎖,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攜離辦公室,特殊情況,印章攜離辦公室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3.公章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在空白紙、信封或空白介紹信上加蓋印章。
4.公章的使用規(guī)定:
①非正式的確認、證明、介紹信等函件,由主持業(yè)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審定,由公章管理售貨員蓋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紹信等函件需要加蓋''公章時,必須由總經理簽批,總經理不在,可由總經理授權人代簽;
③對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同意,方可蓋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須由印章保管人進行登記,并將《印章使用申請單》存檔。凡加蓋''公章的發(fā)文,行政辦公室必須留底存檔。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樣式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規(guī)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門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啟用前,必須留印模以備查,行政辦公室根據印章的使用范圍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啟用通知。
8.作廢的印章要及時上繳,并通知有關部門。公章如有遺失,須立即上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發(fā)出遺失和作廢聲明和辦理其他善后事宜。
第12篇 裝飾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裝飾工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文件生效、記載的憑證,是權威的象征,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工具。
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印章定義: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發(fā)行或管理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印章使用范圍:
公司章:以公司名義向公司向外發(fā)出的公函、文件、資料及介紹信用章。
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 行政部章:就有關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業(yè)務代表公司用章。
財務部章:就有計劃、財務等方面業(yè)務代表公司用章。
合同專用章: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協(xié)議、合同和有關會議紀要等。 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印章使用規(guī)定 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章。
公司對外簽署裝飾裝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購等合同,蓋合同專用章。
以公司名義對國家機關團體、公司核發(fā)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各部門于經辦業(yè)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yè)、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fā)文件時,蓋部門章。
印章保管
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經理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職銜簽字章由個人保管。
2、各類印章保管人負責保管,如有丟失、損毀或被盜情況,應迅速向總經理匯報,并由保管人負全責。
3、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應依法公告作廢。 印章使用 用印前,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寫明蓋印用途,簽字后方可用印。
印章一般不允許帶出公司,特殊情況需經印章保管人批準后方可帶出。
印章的更改、廢止,由董事會研究后決定。
本制度自二o**年一月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