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7
物業(yè)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七)
第一條 總則
為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分類及組織
1.全公司會議歸納為三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董事(擴大)會,公司領導層會議、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議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董事會、公司辦公室批準后,由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yè)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yè)務綜合會,由分管公司領導批準,主管業(yè)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tǒng)和部門工作會: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2.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xiàn)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公司級業(yè)務會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yè)務對口部門協(xié)作做好會務工作。
第三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公司董事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總結評價每月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主管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季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
匯報、總結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部門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第四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兩日經部門或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 凡公司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公司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公司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六條 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七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八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公司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fā)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九條 會議的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fā)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fā)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提前半天提交給有關負責人。
第十條 會議秘書的安排
1.公司級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會議秘書,負責安排會議紀要工作,
辦公室人員配合會場服務;
2.專業(yè)會議級部門會議由領導指定會議秘書;
3.公司副總以上參加的會議,由自己擔任會議秘書,會議主持人指定人員做會議紀要;
4.會議紀要應于即日或隔日下發(fā)并存檔。
第十一條 會議現(xiàn)場規(guī)定
1、進入會場前,必須簽到,否則視為缺席;
2、必須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做到有事須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3、開會期間內,必須關閉手機、傳呼機等所有通訊工具;
4、進入會場內不得大聲喧嘩,嚴禁吸煙;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隨意聊天;
5、參加會議必須攜帶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
6、會議精神需要傳達的,要做到及時、準確。
7、無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執(zhí)行。
第2篇 景湖物業(yè)會議管理制度
湖景物業(yè)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提高會議效率和會議質量,規(guī)范會議管理,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各類會議的管理
3、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各類會議的計劃管理、會議的籌備、組織、會務、會議記錄、總結等統(tǒng)籌管理。
4、會議要素
4.1會議地點:公司各種會議原則上安排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特殊情況另定。
4.2會議主持人:主持人負責提出會議議題,控制會議進行的全過程,如主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會議的,可委托指派專人主持。
4.3會議召集人:召集人根據(jù)會議議題,確定會議議程、與會者,負責會議資料準備及會議通知(各種會議通知須在會議召開前二天發(fā)出)、會議簽到表及與會議有關的一切會務工作。
4.4會議議題:指會議需解決的中心問題,由主持人負責提出、確定。
4.5會議議程:根據(jù)會議議題、會議時間而明確列出會議議程(即會議進展所涉及的發(fā)言內容、發(fā)言人、發(fā)言時間),會議應嚴格按議程而進行。
4.6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人可以是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專人,除需記錄會議外,可根據(jù)需要做好錄音、攝影、攝像等工作。會議紀要必須如實列清會議要素及會議內容,會議紀要限會議結束后一天內完成并呈報主持人審批,主持人審批會議紀要限二天內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發(fā)文(經主持人和參會人員簽字認可后方可發(fā)文)傳遞,或根據(jù)安排作好宣傳報道。
4.7會議經費:會議誤餐費、租場費等相關費用按《項目費用定額表》執(zhí)行。
5、會議類別
會議分定期召開的會議和不定期召開的會議兩大類。定期召開的會議具體見《公司定期召開的例會情況表》
6、會議紀律
6.1公司各類會議務必做到切合實際需要,做到會前有準備,會議目的、議題明確,會上有效率,會后有決議,執(zhí)行會議決定事項有結果。
6.2各部門召開的會議若與公司相關會議發(fā)生沖突,執(zhí)行'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6.3會議決議實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局部服從整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會議未決議的事項和不同的意見,不得在會外宣揚。
6.4涉及保密內容的會議,應嚴格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會場的選擇、與會人員的限定、文件資料的保管、會議紀要、會議信息傳遞方式等必須進保密。
6.5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需提前一天向行政人事部口頭或書面申請,以便統(tǒng)籌安排會議室。
6.6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席、退席、中途離席,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與會,須向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書面或電話請假(請假須在會議召開前一天向主持人或召集人申請),由主持人或召集人決定是否準假,經主持人或召集人允許,也可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
6.7與會者不準在會上談論與議題無關的事項;
6.8與會者發(fā)言應言之有據(jù)、簡潔明了,不可道聽途說、不搞長篇大論;
6.9嚴禁無理取鬧,嚴禁人身攻擊;
6.10會議期間,所有通訊工具應調到無聲狀態(tài),需征得主持人同意方可接聽電話或復機,且須簡短;
7、會議的計劃和籌備管理
7.1為避免會議的過多或重復,公司經常性的會議一律實行例會管理,原則上按照例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納入例會管理的包括總經理辦公會、管理層月度工作例會、費用分析例會、年中工作總結會議、年終工作總結會議等。
7.2臨時性的會議若涉及多部門或全局,應于會前三天經部門報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安排,方可召開。
7.3所有會議的主持人、召集人、承辦單位和與會人員,必須提前做好各類會議的準備工作,包括擬定議程、提案、發(fā)言提綱、計劃草案等會議材料(會議主辦部門應在會議召開前二天發(fā)放會議資料給與會者;與會者應根據(jù)會議
議題準備工作總結、工作計劃或其他相關資料按時參會),落實會議時間、地點、布置會場,安排茶水、食宿,準備紀念品、獎品,通知參加人員和服務人員,安排會議記錄、攝錄,落實保密、保安措施等。
7.4會議如需邀請列席人員或新聞記者等出席,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7.5會上散發(fā)給公司以外人士的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7.6邀請公司以外人士出席的公司會議,務必保證公開內容是可控的和無負面影響的。
8、會議后的處理
8.1各類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重要的會議和涉及多部門或全局性的會議,可根據(jù)主持人意見就會議主要精神和成果形成紀要文件,經
8.2有效落實會議決定事項,貫徹實施會議精神。會議決議的有關事項的督辦,一般由主辦單位或部門負責督辦。公司全局性會議決議的督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相關文件:
1、《公司定期召開的例會情況表》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5
物業(yè)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5
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fā)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fā)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yè)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qū)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yè)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yè)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yè)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qū)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qū)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yè)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fā)并貫徹執(zhí)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fā)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第4篇 某物業(yè)護衛(wèi)會議制度
隊伍建設(物業(yè)護衛(wèi)會議制度)
為加強上下級溝通與交流,及時了解和掌握護衛(wèi)員思想動態(tài),構建和諧管理氛圍,實現(xiàn)民主化管理,增強護衛(wèi)員的責任感和歸屬感,制定本制度。
一、班務會
(一)護衛(wèi)班每十天組織召開一次班務會,時間安排在轉班前(后)一天進行,由護衛(wèi)領班組織實施,必要時可邀請管理處相關領導參與;
(二)班務會上每名隊員應進行發(fā)言,匯報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學習、訓練等方面的情況,并對管理處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三)護衛(wèi)領班講評本階段工作,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布置工作任務,并對下步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四)各班(組)均應建立《班務會記錄本》,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結束后送護衛(wèi)主管審閱。
二、安全工作例會
(一)管理處安全管理部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由護衛(wèi)主管組織實施,各護衛(wèi)領隊、領班及預提領班參加,必要時可邀請管理處主任及相關人員參與;
(二)安全工作例會上各護衛(wèi)領班應對本班近期工作進行小結,匯報本班工作進展情況,本班隊員生活、學習、訓練情況,本班隊員思想狀況,代表本班隊員就管理處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三)安全工作例會應就工作中各班組協(xié)作配合、服務態(tài)度、管理經驗等信息進行交流,磋商改進工作方法和措施,增進各班組間的相互了解;
(四)護衛(wèi)主管應結合實際工作講評各班近期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布置下步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要求,并做好會議記錄。
三、集體座談會
(一)集體座談會是各級管理人員深入基層一線同護衛(wèi)員面對面進行溝通與交流的形式,通過雙向溝通和交流,增進彼此間了解與信任,加強協(xié)作與配合,便于及時了解掌握一線員工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tài);
(二)集體座談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管理處主任、各部門主管人員共同參與;
(三)體座談會應努力營造寬松、愉悅的氛圍,讓護衛(wèi)員的意見和建議能夠通過座談的途徑和形式較為集中反映出來;
(四)集體座談會應就護衛(wèi)員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作出解答,幫助員工消除疑惑或改進工作;
(五)集體座談會召開完畢后,管理處主任應安排文書人員認真整理會議記錄,并對護衛(wèi)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跟蹤反饋。
四、思想動態(tài)分析會
(一)各管理處應建立'反映問題-解決方案-反饋意見-跟蹤落實'的護衛(wèi)員思想動態(tài)分析管理機制;
(二)對護衛(wèi)員所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整理分析后,每季度形成《護衛(wèi)員思想動態(tài)分析報告》;
(三)管理處主任根據(jù)每季度形成的《護衛(wèi)員思想動態(tài)分析報告》組織召開思想動態(tài)分析會,征詢護衛(wèi)主管、領班及各班組員工代表的意見,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問題歸納,提出解決方案;
(四)護衛(wèi)主管應協(xié)助管理處主任對護衛(wèi)員思想動態(tài)進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認真做好反映問題的回復工作,并督促問題的解決;
(五)各班組要與管理處協(xié)調一致,各司其職,推進問題的及時解決,對個案問題由管理處主任或指定專人采取一對一方式分別與相關護衛(wèi)員溝通;
(六)各管理處要通過多種方式及時與護衛(wèi)員溝通,切實抓好問題解決和落實情況的反饋,能解決的及時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說明情況,不能解決的說明原因;
(七)對責成各班(組)解決的問題要采用多種形式幫助員工消除疑惑或改進工作,落實情況須在下季度《護衛(wèi)員思想動態(tài)分析報告》中有回復。
第5篇 z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處會議制度
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處會議制度
管理處:每月中旬召開一次培訓會議;
每月月初底召開一次上月總結、考評及下月工作計劃會議。
保安:每周由各保安代班對隊員召開一次小結會議;
每半月由保安班長對各代班召開一次小結會議;
每月月底由保安班長對全體保安人員召開一次小結會議。
保潔:每半月保潔班長對全體保潔人員召開一次小結會議。
注:會前,由會議主持人到辦公室領取'會議簽到表';
會中,指定專人做好'會議紀要';
會后,將'會議簽到表'和'會議紀要'交到辦公室,整理存檔。
zz物業(yè)管理處
第6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種類及時間
1、公司月經營例會定于每月28日18:00召開;公司半月經營例會于每月15日18:00召開,以網絡會議形式,部門負責人參加;
2、各項目部周例會定于每周五下午18:00,每月第一次周例會要求班長(含)以上管理人員全部參加,以后周例會主管以上人員參加;
3、服務中心每天召開工作例會,做會議記錄,并以郵件形式報公司(指“總經理、總辦和品質部”以下相同);
4、部門全體員工會議各職能部門每周召開一次,服務中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做好會議記錄并報公司。
二、會議要求
1、部門工作計劃和月報應于每月27日12:00前報公司,半月報于15日12:00前報公司。每延誤一次罰款責任人50元。
2、與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因故不能按時參加公司級會議時,須向總經理請假,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部門級會議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無故遲到者,一次罰款20元;無故缺席者,一次罰款50元。
3、如遇特殊情況,公司級會議開會時間、方式(地點)、參會者需要變更時,由總辦負責通知,通知不及時罰款10元/次人。
4、公司會議由總辦組織并負責作記錄,并于次日下午18:00前整理出會議紀要并發(fā)至各部門郵箱。
5、相關部門應定期召開部門會議,時間、地點、范圍由部門經理根據(jù)本部實際情況自行擬定,并將相關信息通知總辦。
6、與會人員在會議開始前應將手機置于靜音和振動狀態(tài)。如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聽,經主持人同意后應到室外接聽,否則罰款50元。手機每響鈴一次,罰款20元。
7、會議內容未正式發(fā)布前,嚴禁外傳,公司同意傳達的內容應及時向員工傳達;否則,對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第7篇 物業(yè)某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物業(yè)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證集團公司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和規(guī)范有序使用,加強會議室管理,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
二、范圍:
適用于**嘉園辦公區(qū)內各類會議室的使用管理。
三、職責:
各會議室統(tǒng)一歸口管理處客服中心負責管理,協(xié)調安排會議室使用。
四、工作流程:
1、會議室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2、會議室只限本管理處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客服中心主管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xù)。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3、管理處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會議室鑰匙。
4、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wèi)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5、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6、會議室內的衛(wèi)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7、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8、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9、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
第8篇 某物業(yè)項目業(yè)主委員會會議制度
物業(yè)項目業(yè)主委員會會議制度
(20**年*月*日業(yè)委會會議通過)
第一條 業(yè)主委員會是業(yè)主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為保證執(zhí)行中的正確性、科學性,業(yè)主委員會的一切工作由業(yè)主委員會會議決定。
第二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shù)以上委員參加。業(yè)主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采用一人一票表決,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每月的最后一個周六下午3點在物業(yè)樓會議室召開(時間地點有變化,須提前5天公告)。經三分之一以上業(yè)主委員會委員提議或者業(yè)主委員會主任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召開臨時業(yè)主委員會會議。
第四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一般采用集體討論方式,在急需表決又來不及召開集體討論會議的情況下可采用電子郵件、短信、電話方式表決,并在下次業(yè)主委員會會議上補簽書面表決意見。
第五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秘書長召集,或由三分之一的委員推選的委員召集。
第六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須由委員本人參加,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應當出具書面意見行使表決權。
第七條 會議議題由召集人提出,會議召開前3天,秘書長負責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及議題通知到每一位委員。
第八條 每位委員有向業(yè)主委員會會議提出議案的權利和義務,其議案如有三位委員書面贊同,業(yè)主委員會會議應作為議題進行討論和表決。
第九條 業(yè)主有向業(yè)主委員會會議提出議案的權利和義務,其議案如有10位業(yè)主書面贊同,業(yè)主委員會會議應作為議題進行討論。
第十條 所有建議案以實名制通過三種方式遞交:①書面遞交業(yè)主委員會辦公室,②傳真到業(yè)主委員會辦公室,③用電子郵件發(fā)送到業(yè)主委員會郵箱。書面和傳真建議案,最好提交電子文本。
第十一條 業(yè)主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有建議案進行登記存檔,及時提交給秘書長,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給各位委員,由委員決定是否立即召開臨時業(yè)主委員會會議還是留待定期業(yè)主委員會會議進行研究決策;超出《業(yè)主大會議事規(guī)則》授權范圍內的建議案留交業(yè)主大會會議進行表決。
第十二條 每位委員對會議議題充分發(fā)表意見,并簽字表決。對非原則性問題和條 文修改采用舉手表決方式。
第十三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作出決定,應當由參會委員簽字確認,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在物業(yè)區(qū)域內公告,同時在山莊網站公布。
第十四條 業(yè)主委員會會議的錄音存檔,書面記錄由與會委員簽字后存檔。
第十五條 業(yè)主可旁聽業(yè)主委員會會議并發(fā)表意見,但不得影響會議議程。
第十六條 本制度的修改、補充、解釋須經主委員會會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并按照《議事規(guī)則》第二十六條 公示。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業(yè)主委員會會議三分之二委員同意通過,按照《議事規(guī)則》第二十六條 公示后生效。
第9篇 商街物業(yè)會議制度
步行街物業(yè)會議制度
1目的
加強對會議的規(guī)范管理,確保會議的質量和促進問題的解決。
2適用范圍
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的會議。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會議的安排、檢查及監(jiān)督、落實。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的工作例會安排、檢查及監(jiān)督落實。
4工作程序
4.1會前準備
4.1.1確定會議時間、地點
4.1.2明確與會者,確定與會者名單。
4.1.3擬定議事日程,包括會議內容、討論事項、各項事宜的時間分配、開會時間和地點等。
4.1.4會場布置,包括會場空間安排、會議座位安排以及會議用品和設備調配。
4.1.5由綜合文員負責會議通知的落實。
4.1.6會前審核,以免出現(xiàn)重大的疏漏。
4.2會中工作
4.2.1參加會議人員進入會場時要在《會議記錄表》上簽到,以便更好地安排會議工作。
4.2.2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表》的記錄工作
4.3會后工作
4.3.1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紀要。
4.3.2會議內容總結(包括會議紀要的撰寫、會議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會議經驗總結)。
4.3.3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會議事項的檢查催辦,使會議精神落到實處,防止不重視會議交辦的事項。
5例會制度要求
5.1例會種類
5.1.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
5.1.2部門工作會議;
5.2例會召開時間
5.2.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視總經理的工作時間安排,如無重大事項,或總經理出差,可不必召開;如有必要,亦可隨時增加會議次數(shù);
5.2.2部門工作會議由部門經理視部門員工人數(shù)多少及工作必要不定時召開;
5.3會議記錄發(fā)放要求
5.3.1公司例會應安排工作人員好做好會議記錄,或紀要;
5.3.2公司例會會議記錄/紀要整理后,應注意歸檔及下發(fā)工作;
5.3.3下發(fā)單位與份數(shù)為各部門及與會人員各一份。
6相關記錄
6.1《會議記錄表》
第10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
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fā)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fā)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yè)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qū)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yè)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yè)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yè)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qū)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qū)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yè)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
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fā)并貫徹執(zhí)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fā)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第11篇 物業(yè)管理部會議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部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議組織和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公司正常會議一律納入會議管理制度,原則上一律按例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
1.1公司級會議
1.1.1 公司全體員工大會:報請總經理批準,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
每年12月召開,對全年的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安排部署下年度總體經營計劃,因其他特殊需要,可臨時召開;
1.1.2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綜合管理部組織,每月底召開,總經理主持;
對上月的工作進行總結和下月的工作部署,討論、研究、決定公司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及解決方案;
1.1.3 行政例會:每周一召開,由總經理主持。
各部門進行工作匯報和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1.2專題會議:即全公司的技術、業(yè)務綜合會議(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設備管理會議等)。
由總經理批準,每月底召開,各業(yè)務部門負責組織;
1.3部門工作會議: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1.4小組會:由各部門的班組(小組)決定并負責組織。
1.5商場營業(yè)員晨會:每天由各樓管帶領營業(yè)員練習有關營業(yè)用語、安排或傳達公司的工作事項;
1.6上級公司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或業(yè)務會,一律由綜合管理部受理安排,有關業(yè)務對口部門協(xié)同做好會務工作。
1.7其他會議的安排,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安排。
1.8凡綜合管理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部門應提前一天報綜合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
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1.9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實際作用的會議,綜合管理部請示后有權拒絕安排。
1.10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綜合管理部請示后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1.11各部門會議必須服從公司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fā)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二條 會議準備2.1除例行會議以外,應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下發(fā)《會議通知》,通知會議的議題、地點、時間、出席及列席人員等。
2. 2會議主持人和召集部門及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fā)炎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或決定草案、落實會場、通知與會者等)。
2. 3參加公司會議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需請假須經主持人(部門)批準。
2. 4有以下原因者,高層以上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會議:
2.4.1 有重要事項需提交會議討論決定。
2.4.2 各部門重要業(yè)務管理人員錄用及辭退。
第三條 會議相關規(guī)定3.1會議主持人3.
1.1會議主持人應提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
3.1.2會議主持人在會議開始時應說明會議的議題和議程。
3.1.3主持人應對會議及發(fā)言的時間進行控制,有權終止與會議議題無關的發(fā)言。
3.1.4主持人應對會議中討論或決策性議題作出決定,并對決定的實施及完成時間、責任人進行溝通后作出明確。
3. 2發(fā)言規(guī)定:參會人員工作匯報應列提綱,發(fā)言言簡意賅,限定時間5分鐘。
3. 3參會人員紀律規(guī)定
3.3.1 與會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提前到達會議地點,不得遲到,遲到者拒絕進入會場,按會議缺勤處理,罰款50元。
3.3.2 與會人員中途不得退出,特殊原因確需離開會場,須經主持人同意后方可離開會場。
3.3.3 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的秩序,不得大聲說話或交頭接耳,或做與會議無關的其他事情。
3.3.4 會議期間,不得隨意走動,手機應關機或設置振動狀態(tài),原則上不允許在會場進行通話,確需通話,不得影響會議。
3.3.5 會議結束后,與會人員應主動恢復好座椅的位置。
3. 4會議結束后對會議形成的決定(議)或需會后實施的事項應形成會議紀要下發(fā)參會部門或人員,會議紀要屬公司內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3. 5綜合管理部應根據(jù)下發(fā)的會議紀要事項的完成時間、責任人、及完成結果進行跟進檢查,未按要求完成的應說明原因,否則按未完成工作進行考核。
第四條 執(zhí)行時間此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則
第12篇 物業(yè)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會議管理,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實現(xiàn)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的事項得到有效落實,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內部會議管理。
(各項目內部會議管理規(guī)范由項目自定,報總經辦審批后執(zhí)行)3、管理權責: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及本制度的執(zhí)行監(jiān)督。
3. 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職能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4、會議分類:
序號
類別
會議名稱
主題 / 特點
時間安排
參加人
1
公司
公司例會
固定時間、固定匯報程序, 盡量解決即席提出的問題。
每月兩次,每月15日和3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各項目/職能部門負責人2
公司
動員會
發(fā)言固定、沒有討論程序
臨時
相關員工
3.公司
研討會
對某一課題或問題切磋、探 討,不一定有結果
臨時
相關員工
4
公司
鑒定 / 評審會
對某事物的價值、性能,質 量鑒別,必須有結論
臨時
相關員工
5公司
專題會
為某一專題而開,必須有結 論
臨時
相關員工
6
公司
評比會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動 結束后召開
臨時
相關員工
7
公司
總結會
總結前一段工作,研究、部 署下階段工作
臨時
相關員工
8
公司
匯報會
下級向上級或有關人員匯報 工作情況 公司臨時
臨時
相關員工
9
公司
調度會
任務安排,人員派遣,設備 物資情況的調動
臨時
相關員工
10
項目
項目行政例會
各項目,固定匯報程序
每周一次,按時間表執(zhí)行
項目經理,項目部門負責人
備注:如公司會議需提前或延遲等特殊情況,總辦將提前通知。
5.會議要求:
5.1、做好會議記錄。
公司會議記錄要做到專人記錄和管理,會議記錄人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并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
::必要時應按照會議主持人的要求形成會議紀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執(zhí)行。
每月底總經辦檢查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并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jù)。
職能部門專題會議也要指定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用以備忘。
5.2、講究會議質量。
各類會議主持人會前應與參會人員充分溝通,做到心中有數(shù)。
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并對此負責。
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用數(shù)據(jù)說話,部署的工作做沒做,做到什么程度,沒做或沒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確具體可量化的答復,防止和杜絕空洞無物或泛泛而論。
5.3、力求會議實效。
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負責人要按照落實要求,層層進行傳達貫徹,務必使直接執(zhí)行人明確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對經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力求使每次會議都有具體的成果。
5.4、嚴格會議紀律。
會議管理是保證會議質量的一項措施。
與會人員應有機的安排工作,認真準備、準時參會。
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會議主持人決定、會議記錄人會前通知。
與會人員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履行職責。
6、管理內容:
6.1 會議計劃與統(tǒng)籌
6.1.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項目協(xié)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項目例會,統(tǒng)一報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fā)放至各項目/職能部門負責人。
6.1.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項目例會,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例會時,項目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
6.1.3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
各類會議的優(yōu)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會議、項目例會、項目臨時會議。
因處置突發(fā)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6.2 會議準備
6.2.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guī)定:
1 、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各項目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2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
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shù)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6.2.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guī)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2、會所根據(jù)會議提擬部門要求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組織統(tǒng)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各項目/職能部門在公司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提前向會議室管理部門(會所)提出工作聯(lián)系單,由會議室管理部門(會所)統(tǒng)籌安排。
6.3 會議組織。
6.3.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6.3.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
5 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jù)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fā)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fā)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
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
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xù)安排統(tǒng)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6.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fā)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fā)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無聲,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 、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7、會議決議事項,與會人員應在會后立即執(zhí)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8、各職能部門/項目要把每次會議精神傳達到基層員工,也可根據(jù)自己部門/項目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部門/項目級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6.4.4 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6.5 會議記錄:
6.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6.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
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各項目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項目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jù)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yè)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總經辦文員負責會議記錄工作,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總經理指定。
6.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jù)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6.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 、公司各類行政會議;2 、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3. 、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6.5.5 會議紀要的發(fā)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
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各項目下對口部門的會議紀要及各項目每周行政例會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6.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guī)定:
1 、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應作為機要檔案每季度及時轉總經辦統(tǒng)一歸檔備查。
2 、各職能部門內部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tǒng)一歸檔備查。
6.5.7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
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6 會議跟進
6.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6.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6.6.3 會議跟進的依據(jù)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7、獎懲
7.1 獎罰:計入員工績效考核制度體現(xiàn)
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guī)定召開時間后
5 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
5 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8、附則。
8.1 本制度由廣州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8.2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